从以上概念与分类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临床上使用的许多具有依赖潜力的药品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毒品,毒品与这些药品的分界线并不是十分明确,但如何区别这些具有依赖潜力的药品与毒品在执法实践中十分重要,那么在实践中该如何区别?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判断。以上几条在禁毒执法时应该联合使用,判断实践中发现的某种致依赖性物质是否转变为毒品,首先看它是否具有医疗价值,如甲基苯丙胺等不具有任何医疗价值,对非法制造、运输、贩卖、使用、持有的甲基苯丙胺,我们都以毒品论处。其次,如果这种物质具有医疗价值,如吗啡,我们判断它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