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 2000 〕 114号)。目前报考技术类主要有口腔医学技术、放射医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营养、病案信息技术、输血技术等专业,药学主要分为药学士、师和中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事行政部门分专业组建卫生系列高级评委会,目前,江苏、广东、辽宁、江西等十多个省已经采取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考试、答辩、评审综合考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