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人工流产之争由来已久,甚至是国际性的人工流产争论也从未停息过。纵观整个争论的历史,人工流产是否合乎伦理、合乎法律,实质就是人的合法地位从何时取得的问题。1588年罗马教皇西克斯图五世就反对一切形式的人工流产,1965年的梵蒂冈主教会议也谴责人工流产是罪恶,要求对胎儿自受孕之日起给予最大的保护权利。从此之后,美国各州法律采取有条件地实施人工流产的原则:①任何法律不能限制妇女在怀孕2周前由医生实施人工流产的权利。在我国,社会人口过度膨胀,过多出生的胎儿已经妨碍了其他人群的正常生活,把人工流产作为生育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