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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二、日常病程记录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应首先标明记录日期,再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至少每天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患者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和玻璃体切割及人工晶状体植入联合手术后第一天,患者诉右眼视力明显提高,但同时有流泪及异物感,无明显疼痛,分泌物不多,其他无特殊不适。 ......

——《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书名:《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栏目: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 第二章 眼科住院病历书写与安全行医 > 第三节 眼科病程记录内容及书写要求
作者:李文生
参编:李文生,施颖辉,温俊,吴荣瀚,叶恬恬
页码:48-4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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