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护理或助产院校需明确定义并对外发布其使命、愿景和目标。2.1.2护理或助产院校通过教育(项目)培养学生满足社会的健康需求。2.1.4护理或助产院校需聘用那些具有授课领域专长,并且有能力修订其教育项目的师资(见词汇表)。2.2.3护理院校及其教育项目需要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和学术机构认可、认证,并在需要时重新认证。2.3.1护理或助产院校具备可及的新型相关设施设备,如教室、临床实践基地、信息与通讯技术、临床模拟实验室及图书馆等。2.4.1护理或助产院校要彰显出与其他学科、临床实践点、临床和专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