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会保障必须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才能推行。纵观合作医疗的发展史,其消长均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的影响,要从根本上保证这一农村适宜的健康保障制度的发展,不能只靠文件,应从立法的高度来解决这一问题。鉴于我国各地合作医疗发展很不平衡,国家“立法”的时机可能不完全成熟,应先允许地方立法。我国合作医疗实施40多年来,社会各界积累了不少基本经验,应该与时俱进,在总结与反思的基础上提炼,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农民的医疗保障覆盖水平将会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