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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当事人依程序订立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便形成了合同条款,构成合同内容。合同条款固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内容。其中,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条款是合同的必要条款。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中,合同法》继承并完善了这一条款:《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是指采用除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外的方式来表现合同内容的形式。一般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例如在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人可以在试用期限内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 ......

——《医院管理学.医院法律事务分册》
书名:《医院管理学.医院法律事务分册》
栏目:医院管理学.医院法律事务分册 > 第五章 医院合同相关法律 > 第一节 合同的概述
作者:曹荣桂 郑雪倩
参编:高树宽,王农,邓利强,张宝库,王菁
页码:121-122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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