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科技成果登记依据2001年1月1日实施的《科技成果登记办法》执行。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规定: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含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办法登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授权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予以登记。科技成果完成人(含单位)可按直属或属地关系向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手续,不得重复登记。已经登记的科技成果,发现弄虚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