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七条本规范所称电子病历操作人员包括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的医务人员,维护、管理电子病历信息系统的技术人员和实施电子病历质量监管的行政管理人员。第三十一条本规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