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专用发票》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建立健全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等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