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主力军,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医疗服务水平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医疗卫生行业形象。原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以下简称《行为规范》 ) ,于2012年6月26日发布实施。行为规范》整合和细化了有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的要求和规定,针对医疗机构人员的从业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丰富完善,是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该规范对于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