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指挥体系的重点是依法建立政府领导下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各级政府应授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药卫生保障的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机构,完善应急指挥组织机构,推进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内部应急机构建设。明确各级应急指挥部职责,完善各项应急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完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制订应急工作规范,健全公共卫生应急调查处理标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