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患关系已由传统的医师主导、支配型的单向关系衍变为平等、双向的合作关系,医患之间成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这种新型的医患关系中,医师和患者同为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都需要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履行相应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只强调权利的行使,而忽略义务的遵行。患者求医问诊的目的是治愈疾病,医师治疗的目的是利用其知识和临床技能保护并恢复患者的健康,这些目的能否有效达成,不仅取决于医疗行为是否妥当,也同患者及其家属的配合密切相关,需要通过在相互尊重、各行其责及诚信可靠的基础上的医患伙伴关系而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