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21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保证医疗器械的灭菌质量是控制医院感染的有效措施之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的灭菌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灭菌效果,杜绝因医疗器械灭菌不严造成的医院感染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使用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消毒药、械,并按照批准使用的范围和方法用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