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生产(配制)、销售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