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精神障碍的病因不明,基于现象学原则, DSM-5仍采用描述性分类原则进行分类。DSM-5将DSM - Ⅳ - TR的“焦虑障碍”拆分,分为“焦虑障碍” “强迫及相关障碍”和“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 。强迫障碍不再归入焦虑障碍章节,而是作为一个新的疾病分类出现,做此修改的原因为:首先症状表现的侧重点不同,焦虑障碍以心理和躯体的焦虑反应为主,而强迫观念和行为是强迫障碍的核心,虽然强迫障碍多伴随有焦虑症状,但表现不稳定且异质性较大。同时在强迫障碍增加“抽动相关( tic-related ) ”的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