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8条规定,判断行为人无刑事责任能力时,首先看其是否符合医学要件,即是否患有“精神病” 。由于行为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对正确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具有重大意义,而“精神病”是来自精神医学的概念,对精神病的认定非有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专家进行不可,因此,对于刑法中精神病的含义和范围的界定,就应当和精神病学或司法精神病学上的有关见解或理论相一致。因此,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病人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只有令其负减轻的刑事责任,适用从宽处罚原则,才符合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及刑罚适用之间的正确关系和我国定罪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