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文献资料]二、我国对医药发明专利保护的实践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医药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及保护的实际做法如下:1 ﹒药物化合物可以得到绝对的物质保护。由活性组分和载体及辅料组成的药物制剂发明,可以申请用可由该药品诊断或治疗的病症限定的药物制剂产品专利。基于以上理由,在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除了要清楚地说明药物制剂的组成及加工方法外,还要以令人信服的实例及数据充分公开该药物制剂的医疗用途、用法及医疗效果。关于药物制剂的专利性判断,其标准也与其他组合物相似。在1985年4月1日中国实行专利制度后,即可对药物化合物或药物制剂有专利性的制备方法授予专利权。 ......

——《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
书名:《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
栏目:医药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 > 第三章 医药专利 > 第二节 我国对医药发明专利保护的历程
作者:刘兰茹 方志伟
参编:杨书良,刘松梅,何宁,方志伟,兰恭赞
页码:46-49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9-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