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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六)粗制棉籽油棉酚中毒

棉籽含有毒物质,如未经蒸炒加热直接榨油物质,可引起中毒。引起“烧热病”:长期食用粗制棉籽油,出现皮肤潮红、烧灼难忍、口干、无汗或少汗,并有四肢麻木、心慌无力等症状。在产棉区宣传生棉籽油有毒性,勿食榨制生棉籽油,榨前必须将棉籽粉碎,经蒸炒加热后再榨油。生产厂质检部门应对棉籽油游离棉酚进行检验,符合GB2716‐1988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规定时,方可出厂。卫生监督人员还应加强对棉籽油监督管理。GB2716规定棉籽油中游离棉酚含量不得超过0.02%,超过规定的棉籽油不允许出售和食用。 ......

——《实用营养师手册》
书名:《实用营养师手册》
栏目:实用营养师手册 > 第三篇 食品卫生篇 > 第五十一章 食物中毒及其预防 > 第四节 动植物性与化学性食物中毒 > 一、动植物性食物中毒
作者:蔡东联
参编:赵法伋,陈水发,陈霞飞,冯颖,葛声
页码:1994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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