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央财政进一步简化拨付办法,由原来按75%的比例预拨调整为按100%全额预拨,实行了“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差额多退少补”的办法。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新农合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 2007 〕 5号)的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从2008年起,中央政府适时调整了财政补助政策,将计划单列市和农业人口低于50%的市辖区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并要求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政策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