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政策和策略的制订,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县“非典”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与管理,包括卫生系统内部协调和卫生系统需要时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协调。组建由县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县“非典”防治疫情应急处理队伍。指定一所县级医院作为收治“非典”疑似病人的后备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准确、如实地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2)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定点医院、中心卫生院和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派驻流调人员,及时对“非典”患者和疑似病人进行登记。1)对“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