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患者,59岁,因患肝硬化腹水,肝硬化失代偿期住进某市中医院,经治疗病情未见改善,反而加重,出现肝性脑病,多次昏迷,处于濒死状态。其子在得知母亲已治愈无望时向主管医师提出书面请求,为其母实施“安乐死”,以尽快解除患者濒死前的剧痛。在家属再三请求之下,主管医师于1986年6月28日下了医嘱,先后两次注射复方冬眠灵175mg,患者安静地死去。赞成安乐死的持有生命质量论和生命价值论的观点,认为社会对于那些生命质量极低、不再创造社会价值甚至只产生负的社会价值的人,可以放弃医学干预而免于道德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