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医家对不孕症有较多的描述。早在战国时期成书的《素问·骨空论》中记载:“督脉… …此生病… …其女子不孕”,正式提出了不孕的病名。后来,山海经》、《神农本草经》、《脉经》等称之“无子”,备急千金要方》称“全不产”、“断续”、“绝嗣”。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妇产科专业委员会于1987年定出女性不孕标准:凡育龄妇女婚后2年,夫妇同居,性生活正常,男性生殖功能正常,未避孕而未孕者,称为原发性不孕症。从未怀孕者为原发不孕症,曾有妊娠史者为继发不孕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