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推理”,从人文社会学角度而言,亦称“推论”。从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形式。而人们从现代汉语词典上对其理解是:逻辑学上指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即结论的过程。这里在推理前加上了逻辑,并在逻辑推理前加上了归因理论。这里的逻辑推理不等同于逻辑思维,因逻辑思维不等于合乎逻辑的思维,其可以合乎逻辑,也可以违反逻辑。归因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F ·海德(F · HEIDER)于1958年出版《人际关系心理学》中提出的。阅后的启示:当自己撰写学术论文时,所得出的结果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