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在我国《保险法》中称之为健康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的一般定义是:补偿疾病或身体伤残、疾病或医疗费用而受到经济损失时,提供一次性给付或定期给付的各种保险的统称。包括疾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意外死亡残废保险。有时仅对意外伤害保险或仅指医疗费用保险而言。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品种有两大类:即生育保险和疾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独立的险种尚处于初创阶段,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主力近因原则:基本含义为,当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而这些原因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不属于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