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世纪20年代英国人在我国澳门地区开设第一家医院至今,100多年来,医药费收费模式的主流一直是按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品种计算收费。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除美国、澳大利亚等少数国家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类定额”预收(付)费、英国和少数欧洲国家实行按参保人员人头总额预收(付)费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的仍然是传统的按医疗服务项目收(付)费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群众能接受的收费模式还是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下面我们对包括按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在内的各种收费模式的利弊得失进行剖析。否则,将不利于真正贯彻实行这种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