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沿用床护比指标来配备和评价护理人力配备。1978年原卫生部发布《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规定医院床护比按开放床位不同而不一,并提出病房护士工作量不包括发药、治疗工作,发药、治疗工作每40 ~ 50张床配备3 ~ 4名护士,护理人员包括助产士、护理员,如护理员不算护理人员,测算综合医床护比1 ∶ 0.4 。因此,不同医疗机构应根据文献报道的不同类别护理活动项目,基于自己的医疗机构环境、护士能力现状等条件,测算相关护理项目的护理时数,进而测算不同护理单元患者所需护理时数,测算所需护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