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的状况,在实施新生儿听力普遍筛查过程中“转诊”主要有两种情况: ①在筛查机构中使用规范仪器筛查未通过者,转至儿童听力障碍诊治中心或诊治机构做全面听力学和医学评估,以确定是否存在听力损失。在不具备开展新生儿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的新生儿、婴儿,转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以接受新生儿听力筛查。筛查儿童的及时转诊对于后续的诊断康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筛查人员要熟悉转诊指征,为顺利转诊提供必要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