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争议的主体不同。民事争议的主体是公民与公民,法人与法人。经济争议的主体是具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法人与自然人,或者法人与法人,这些主体彼此是相对独立的,一方不受他方支配。而人事争议的主体是特定的,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具有干部身份的个人,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劳动争议的主体,一方必须是提供劳动力的劳动者,另一方是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以机关法人身份出现,而不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含个体经营者)。人事争议的主体一方是具有干部身份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