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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二、医疗事故等级与非医疗事故情形


在2002年7月我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中,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损害的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由于医学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人体的特异性等原因,目前对某些疾病的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治疗措施的结果也不能完全预测,医疗活动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不良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六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在医疗事故认定过程中,不可抗力不是针对医疗行为本身而言的,而是医疗行为以外的情况,如手术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导致手术不能正常实施从而延误手术时机、疾病的自然转归导致患者出现死 ......

——《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书名:《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栏目:中国医院院长手册 > 第十四章 医疗风险管理 > 第二节 医疗事故管理
作者:武广华 王羽 于宗河 袭 燕
参编:朱志忠,梁铭会,王硕,张元禄,焦华
页码:119-120
版本:3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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