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形成于50年代。1968年,毛泽东主席批示推广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掀起了兴办农村合作医疗的高潮。1979年,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试行的农村合作医疗章程,全国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农村三级卫生网、赤脚医生队伍一起被称为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受到世界卫生组织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推崇。因此,以继承和发展的态度,认真总结既往合作医疗的成败得失,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