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疾病,特别是发病率低、潜伏期长的慢性病,它的发病可能与多种因素有关,单从临床患病的个体来研究其病因往往十分困难。因此,需要从临床患病的个体相应扩大到群体范围,从宏观方面对有关发病的因素进行探讨。于是,就提出了危险因素的概念。研究和确定有关危险因素时,一定要排除混杂作用及其他偏倚的干扰影响,且要有危险因素暴露组与非暴露组的两个群体进行对照,所致疾病的诊断标准,发病率及病死率的指标、数据等应定义明了确切,这些都是评价的科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