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并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可以从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活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活动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有具体分类,超出资质认证,是指从事了上述活动中未被批准的活动或者未被批准的活动类别。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