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医学专著速查系统

第七十三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本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并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可以从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活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活动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有具体分类,超出资质认证,是指从事了上述活动中未被批准的活动或者未被批准的活动类别。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
栏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 > 第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条文释义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作者:卞耀武 张怀西 殷大奎 马晓伟
参编:张文康,赵同刚,何永坚,陆应江,苏志
页码:165-170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04-01
© 2015-2019 天山医学院 XiaBBY#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