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经历了形成、完善和逐步稳定发展的过程。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号召,以控制人口增长为基本内容的生育政策已经萌芽。1973年,国务院恢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提出了“晚稀少”的要求,把晚婚晚育、生育间隔和控制多胎作为工作重点,计划生育政策初步形成。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发[ 1982 ] 11号),具体规定了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奖励政策、处罚政策等。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