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法的比较见表4‐7‐8。肉毒毒素注射由于不具有组织破坏效应,且对传出神经具特异性作用,常用于治疗需要有较大主动活动功能的痉挛肢体。而苯酚和乙醇则由于具有慢性组织学效应和对感觉神经的破坏作用,适用于治疗病情较严重或预后不良的患者。最后,从药品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今后需要将神经溶解性试剂与肉毒毒素分别应用于特定的患者,并进行对照性研究,从而确定其各自的适应证和治疗效果(表4‐7‐9,表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