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我国尚未有统一的个人数据保护法的法律背景下,针对个人健康数据保护和流通的法律规制应当如何先行呢?它与个人健康数据主体之间属于行政法律关系,那么因为个人健康数据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在个人健康数据收集、处理、储存、传输的过程中导致的纠纷亦应纳入行政诉讼的法律途径中,目前《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十二项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而前文所述,个人健康数据主体对自身的健康数据具有所有权,因此如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按照个人健康数据保护的法律规定行事,导致个人健康数据保护纠纷,那么个人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