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卫生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仇某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食品加工经营活动,同时还存在“厨房为简易棚结构,后门敞开作业,没有设置‘三防’设施、8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违法事实。某区卫生局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当事人无证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违反健康管理规定三项违法事实,以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的规定,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