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