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第八十条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