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证据的证明,是指在医疗事故的鉴定或诉讼中,由卫生行政机关、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小组、法官或医疗机构根据已知、确定的事实和经验,为查明和证实纠纷内容或案件事实所进行的鉴定或诉讼活动。其证明对象是医疗纠纷或案件事实,证明性质上表现为行政机关或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小组依法进行的行政或技术确认活动。另一方面,由于这种证明的经验性,使得这种实践活动受医学科学不精密性的影响较大,如何比较客观、准确地把握医学证据的证明力,将是我们以后学习的主要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