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争议实行调解,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当前,我国实行的调解制度主要有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人事争议调解等。人事争议调解与其他调解是有区别的:1 ﹒主持调解的机关不同。人事争议调解是该系统内的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人事争议调解则是调解以人事关系为中心而发生的有关人事权利义务方面的纠纷。人民法院调解,即诉讼内调解,是一种法定的或必经的诉讼程序。而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主要靠双方当事人的相互承诺、信任和思想政治工作,是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这一点,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