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第四十一条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医学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对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