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 2006 ] 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 ﹒)普通外科专业(04 ﹒。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