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平稳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08年第四季度在全国部署开展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为重点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各省(区、市)围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体运行情况、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基金审计和监督情况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监管情况等开展了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向有关地区提出了进一步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拨付办法、严格基金监管、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等具体改进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