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4日,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坚持以人为本,把卫生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有关方面对卫生标准的立项需求及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向卫生部提出卫生标准立、改、废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