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条规定,原料和辅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如无国家标准,应当提供行业标准或自行制定的质量标准,并提供与该原料和辅料相关的资料。可用于保健食品辅料的主要依据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营养强化剂卫生标准》(GB.5 ﹒国家规定的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禁止使用的物品不得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