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第三十九条药师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第五十三条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对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被检查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