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法》确立了食品卫生监督制度,明确由卫生部承担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由卫生部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卫生部。明确由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逐步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