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马Ⅱ标准:在过去的12个月里,有顽固的或反复发作的上腹部正中疼痛或不适,这些症状至少持续12周,但不一定连续。也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消化不良可以通过排便缓解或同大便的频度或形状的变化有关。该标准将功能性消化不良根据存在的主要症状分为3种类型:①溃疡样消化不良型:以集中在上腹部的疼痛为主要症状。非特异性消化不良型,症状不典型,不完全符合溃疡样或动力障碍样的标准。而将胃灼热、反酸为主的症状列入胃食管反流性疾病中。本病需要与消化性溃疡、消化道肿瘤、糖尿病、肾脏病、结缔组织病以及精神病等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