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上午我便在网上和一个朋友讨论一个案例。发药护士并未注意到此药已经开封,将药物发到了患者的手中,患者发现外包装已拆,拒绝收药,认为药已开封,不能确定药物的完整性。患者在我们科室住院,我们负责取药、核对、分发,但药的所有权还是患者的,没有经过患者的同意就私自拆开患者的昂贵药品,那应该是我们没有尊重患者的权益啊!但我们却没认识到,反而认为患者太计较,看来在尊重患者权益方面我们有太多功课要做了!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看待问题,也许有些时候,我们试着从患者的角度去思考分析,会得出更加客观正确的判断。 ......